按照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国家资助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合职院学2022〔45〕号)要求,拟将21药学2班张丽同学列为临时困难资助对象,拟资助金额2000元人民币;拟将21食检班李家洋同学现予以公示,列为临时困难资助对象,拟资助金额3000元人民币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3年2月16日至2月19日
学管办公室地址:生化楼A308
受理电话:0551-82364061